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5-10浏览次数:12

 

 

 

粤财大教〔201618

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

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 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《广东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办法》(粤商院[2005]120号)有关精神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学校定于第9-12周(425520日)开展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安排

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,由教务处负责组织,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。

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(第9-11周),各单位自查;第二阶段(第11周),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抽查,抽查前教务处提前联系被抽查单位;第三阶段(第12周),各教学单位整改、总结。
    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课堂教学情况

1.检查课堂教学秩序。各教学单位对所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、调停课情况、课堂纪律和学生出勤率等方面。
    2
.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果。包括师德、教学态度、教学进度、作业布置批改和平时考核等。
    3
.检查相关教学基本文件。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材、参考书、教学进度表、教案、多媒体课件、实验手册等齐备和建设情况。

(二)教研室建设情况

教研室建设情况是此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

教研室是学校重要的基层教学组织单位,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,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,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将重点抽查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,包括教研室听课、集体备课、开展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的相关活动与取得的成效。

请各教学单位在520日前将上述相关工作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研科(行政办公楼309室)。

(三)实践实验教学情况

1. 实验教学计划、实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。实验课表与本科教学计划、实验教学大纲是否一致;实验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,教师是否按教学进度要求授课。 

2. 实验课教师到岗情况,包括主辅教师是否按时到岗,有无随意调课、停课、私自请人代课的现象。

3. 课堂组织情况,包括学生到课率,教师教学准备和教学态度以及课堂运行情况。

三、检查工作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,制订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,并召开全体教师大会,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    2
.要求两个校区的教学检查同步进行,同时将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教学纳入检查范围。
    3
.整改和解决问题。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,采取各种方式认真自查,并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及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,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,尤其是学生反映的问题,要有措施、见成效地解决。
    4
.总结与推广。检查重在以查促改、以查促建,各单位在切实改进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同时,将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加以推广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。
   
检查结束,各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,在总结中要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成效进行分析归纳。请各单位于523(第13周星期一)前将书面总结、《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记录表》(附件1)和《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等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(行政楼308,叶永新老师)。

 

 

 

附件:
1
.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记录表
2
.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
(以上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

 

 

教务处

20164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