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有收集档案信息的责任和义务,应养成自觉收集有关信息资料的良好习惯,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交给管理员分类存档。
第二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类文件、实验队伍建设与管理类文件、实验科技活动类文件、仪器设备类文件,均应按照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的有关要求进行分类、编目,交设备管理部门存档。
第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,注意文件材料的收集。整理并按规定定到设备管理部门和学院档案室办理移交、借阅手续;在提供档案利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,严格进行借阅登记。借阅者不得污损、拆页,保证档案的完整安全。
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
2015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