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员了解本中心情况及规章制度,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。
第二条 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中心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,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。
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:
1. 中心的基本情况;
2. 中心的工作内容;
3. 中心的管理制度;
4. 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、业务知识;
5. 安全培训。
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先进行1周的岗前培训。
对于经管中心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,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:
1. 经管中心的培训;
2. 所在业务部门的培训;
3. 实地训练。
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
2015年3月